苏南/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自己的监护人自己选

行政院院会通过民法修正草案增订「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减少之后的财产及照护争议,较为人性。(图/CFP)

具有人工智慧的机器人是「人」吗?去年底,沙乌地阿拉伯公民权发给人工智慧机器人Sophia。Sophia可以透过AI跟人自然对话,模仿人类情绪做62种脸部表情,「我是机器人,我能学习创造力同理心和同情心」。仅管Sophia取得沙乌地阿拉伯的公民权,但因其没有生命,不具有自然人那样的个体差异性,没有自然人所具有的道德心、良心、良知伦理、宗教等之善恶、正义的价值判断能力无法自我实现及与自行和谐共处,也无法在与周遭环境相处中实现对自然界的改造目的,所以不能成为法律主体的人。再者,机器人是财产权所有权支配客体,得经买卖交易为占有、用益、管理或处分,当然不是法律上的监护人

「人」的本质是什么?作为民法上的人,必须是具有自己独立人格的主体。而现行的成年人法定监护制度在本人丧失意思能力始能启动,无法充分符合受监护人意愿;而意定监护制度在本人之意思能力尚健全时,本人与受任人约定,于本人受监护宣告时,受任人允为担任本人的监护人,以替代法院职权选定监护人,使本人于意思能力丧失后,可依其先前之意思自行决定未来的监护人,较符合人性尊严及本人利益。

尤其今年起,台湾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已达14%,正式进入高龄社会;2025年将提升至20%,进入超高龄社会,现行成年人监护制度无法充分符合受监护人意愿,须与时俱进。因此,行政院院会于9月27日通过民法修正草案,增订「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父母亲或成年人若丧失意思能力,法院为他作监护宣告时,如果受监护人事前订有意定监护契约者,以意定监护优先为原则,即自己的监护人自己选!

实务上有老荣民往生,虽有位没血缘但相互扶持50几年,比亲人还亲的义子,但依法遗产只能留给在大陆的儿子;医院急诊室也常见长者正在急救,医师尚未宣布死亡,但一旁家属却争吵着要遗产……。若能早点立法通过意定监护,长者可观察子女亲属、朋友的品德,先依自我意愿选择当他日后病痛无助、脆弱时的监护人,不必局限在子女,免得身后还不得安宁

随着高龄社会来临,我国的法定成年监护制度虽已运作多年,但仍欠缺意定成年监护制度。意定成年监护制度除了能减少身心照护及财产争议外,亦有助于维系家庭关系及改善我国目前的长照人力不足问题,是较有人性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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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国立云林科技大学营建系及通识教育中心教授,中正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