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多刮自己的胡子
(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上一届监委张武修、高涌诚调查台北市长柯文哲「器官捐赠案」,约询相关的访谈录音、逐字稿与11部访谈影片,却外流成为台联记者会与网路宣传影片之用,引爆监察院泄密疑云,更让监察院蒙上打击政治异己的「东厂」恶名。
监委高凤仙虽主动调查,但卸任前未果;新一届监委林国明与赖鼎铭继续调查,却不了了之,最后由院会决议移送检调机关侦办。监察院辩称因为没有司法调查权,所以全案交给检调厘清,强调无针对特定个人。但职司监督政府的监察院,可以纠弹公务人员违法失职,也可纠正政府机关不当,如今却谦称自己无权调查,岂不更显欲盖弥彰?而自己的胡子都不敢刮,往后难道还有脸刮别人胡子?
回顾引爆马王政争的黄世铭监听立委柯建铭涉及司法关说与泄密案,当时的监委洪德旋、吴丰山就曾约询黄世铭进行调查。同样是公务人员的泄密案,监察委员当然可依法进行调查,并提出纠举或弹劾,追究其行政责任。若调查过程中发现被弹劾人员违法或失职之行为有涉及刑事或军法者,并可根据《监察法》第15条规定迳送各该管司法或军法机关依法办理。最后黄世铭弹劾案虽然未过,但却被高院判决泄密确定。
监察院调查公务员的泄密案,其实不胜枚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隐匿前总统陈水扁海外洗钱情资,并将之泄密给陈总统,97年遭监察院弹劾。内政部前部长余政宪受前总统夫人吴淑珍指示,泄露南港展览馆标案机密图利力拓营造案,在100年遭监院弹劾。在调查黄世铭泄密案时,对象连跨院际的司法官、国会议长与议员都可以调查约询了,如今对于监察院内部的泄密案,竟以无司法调查权而自我设限,拱手送交检调处理,不免启人疑窦!
依监察院正常的调查程序,最后总有个调查报告,再依照调查报告的结果来进行后续的处理。该还当事人清白的,就为其澄清;该纠举的,就向其主管长官或上级长官提出;该纠正的,就向行政院或有关部会提出;而该弹劾的,就向惩戒机关提出;涉及司法或军法的部分,则移送相关机关追究责任。然而柯市长器捐案调查过程遭泄密案,不仅没有调查报告,也没有嫌疑人,整个调查程序更没有按照既定流程,碰到监察院自己人就自动「回避」,恐怕才是最大的谜团。
泄密案发生已经1年,结果仍原地踏步,司法侦办恐怕只是另一个缓兵之计。黑已经抹了,粪也泼了,遥遥无期的真相又有何用?
蔡总统第二任,民进党在政府各部门忙着内斗,党内派系对行政院长苏贞昌虎视眈眈,恨不得马上拉他下台,朝野也因为莱猪在立法院剑拔弩张,唯独监察院,一团和气,一片和谐。对应该强力监督的行政机关,轻描淡写;对更须严以律己的内控时,却上下交相贼,自己人不打自己人;但对于异己,监察院恐怕已沦为总统的另一个梗图输出中心!(作者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