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失望!」自己使用刮胡刀受伤 向业者求偿2万9

刮胡刀示意图,与本文人事物无关。(图/CFP)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陈姓消费者买了市售的一款电动刮胡刀,却不慎将自己刮伤、流血,因此就医验伤后,向业者求偿2万9千元。但法官认为,业者已附上说明书,善尽提醒义务,因此判他败诉。

《自由时报》报导,陈姓消费者受伤后,认为刮胡刀令人失望,求偿2万9千元;但业者则说,从陈提供的受伤资料无法证明受伤原因与刮胡刀有关,且在使用说明书上有注明「请勿施加过大力量,将外层网面加压在嘴唇脸上及其他部位。请勿在痘疤或受伤的皮肤上,直接使用外层网面。否则可能导致皮肤受伤」等语。

新北地院板桥简易庭认为,陈只能证明他有口腔撕裂伤,无法证明与刮胡刀有关系,且业者已附有说明书,已善尽提醒义务,因此判他败诉。★ 版权声明:图片为版权照片,由CFP视觉中国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CFP许可,不得部分全部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