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加码如何激活车市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多项措施惠及汽车行业

■“放管服”逐步推进优化汽车使用环境

近年来,我国“放管服”正在不断深化,以往的“放管服”相关文件着重在政策管理制度层面优化营商环境,而今年的政策则更加具体。

《方案》包括把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精准性,“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调动好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推动改革的工作合力。《方案》明确25项重点任务,共74项具体措施,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并提出六大方面共20条具体措施。其中,推动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并将相关考试培训内容纳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证培训,驾驶员凭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就是《意见》针对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提出的具体措施。

随后,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进一步优化汽车使用环境。随后各地也陆续推进“放管服”落地,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随着“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我国的营商环境逐步向好,汽车行业的活力逐步恢复,尤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数据显示,截至11月初,今年我国新增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已经超过4.8万家,超过去年全年的新增数量。

■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

《方案》提出,要把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其中,第一项任务就研究如何把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介绍,2016~2020年新增的减税降费累计将达7.6万亿元左右,特别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2.3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2%,拉动全年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原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书林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汽车行业多年在企业、资本、产能、布局等方面积累形成了结构性矛盾,不利于新格局的构建,必须深化改革。强化短期刺激政策、强化税制改革正是重要内容。

“在对外资全面开放的形势下,应弱化汽车消费的短期刺激政策,强化以减轻消费者负担、改善交通环境,激活中央和地方促进市场发展的积极性为目的的税制改革,使已执行35年的车辆购置费和已执行26年的汽车消费税真正发挥积极作用。”张书林说道。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机遇及空间,需要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减免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降低成本,切实减轻其负担。只有这样,企业在面对风险挑战时才有更大的腾挪空间和转圜余地,才有更多精力进行转型升级。

《方案》还提出,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优惠,这将有利于民营企业获得更好的融资环境。在张书林看来,目前我国汽车整车企业中,国有企业占80%,民营企业只占20%,而这20%却主导着自主乘用车市场格局。汽车产业是典型的竞争性行业,要使我国自主乘用车市场的占有率大幅提高,形成真正的强国优势,就必须加快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改革。

■放出活力和创造力激发企业市场主体竞争力

《方案》提出,“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具体包括系统梳理现有各层级审批和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并形成清单,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给出编制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出台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规定等具体措施;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对重复审批进行清理,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谁审批谁负责”,绝不能“一批了之”。

众所周知,汽车行业多年来施行的严格资质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更多想要进入这个行业的企业,随着“放管服”的不断推进,目前我国汽车生产企业的资质管理已经改为备案制,报废机动车行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已经“证照分离”,外商投资股比限制也在逐步放开,汽车企业的发展活力得到释放,尤其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已经呈现出百家争鸣的竞争发展格局。

《方案》还提出,要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提出取消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推动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改变“以批代管”的情况。要在今年底前制定出台深化汽车生产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有关意见。简化优化汽车生产准入管理措施,统一汽车产品准入检测标准,推行企业自检自证和产品系族管理,有序放开代工生产等,以及简化优化网约车行业市场准入制度。

面向未来更激烈的市场化竞争,张书林强调,汽车行业还需要更加开放。他表示:“相关准入政策应允许新造车企业拓展技术、产品发展空间;相关金融机构应执行对内资、外资一视同仁的信贷政策,为本土企业创造与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经济政策环境,提高我国汽车产业自主可控能力。”

《方案》明确,将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限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外资,进一步落实安商稳商、招商引商的工作任务。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名誉理事长付于武表示,发挥企业的创新能力是当前我国汽车工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而要激发包括造车新势力等企业在内的一众企业的创新能力,必须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给企业创新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本报记者 王金玉《 中国汽车报 》(2020-11-30  00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