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同意书改版 伴侣签名加注「不分性别」

医事司长石崇良说明新版手术同意书修正(图/记者严云岑摄)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为减少手术医疗纠纷,以及到现在还有不少人误会同性伴侣无法病人签署手术同意书等状况。卫生福利部规划修正「手术同意书及麻醉同意书格式」,要求医师须标注部定专科、揭露专业背景医病声明则需医师签完之后病人再签。代理签署同意书的关系人伴侣也要加注「不分性别」,预计最快8月公告上路

卫生福利部医事司司长石崇良表示,现行手术同意书及麻醉同意书格式13年来首次修正,卫福部已在6月20日邀请相关医疗院所团队卫生局开会,这次规划修改共有四个重点

第一、手术同意书必须注明医师专科。

第二、签署顺序上需严格落实先由医师签署再由病人签署。

第三、同意书代理人当中「关系人」的部份,明确增列包含同居人挚友、伴侣等对象,并于伴侣后加注「不分性别」。

第四、手术同意书效期从一个月延长为三个月,当手术逾期或病情发生变化者则须重签。

石崇良表示,现行法规没有限制医师执业范围,非整形外科出身医师也可以从事医美、执行手术,但病人不见得清楚,过往曾发生复健科医师为患者进行手术,不幸造成患者死亡。有鉴于手术的侵入性与风险,卫福部修正同意书,必须清楚揭露医师专科背景,让病人选择。

过去也发现有医疗院所便宜行事,拿空白同意书给病人先签,手术资讯揭露不完全,这次修正新版同意书包括手术步骤、风险、术后症状等医师声明部分,必须严格落实医师签完后再给病人签。

按照规定,病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法亲自签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亲属或关系人签具。石崇良说,卫福部过去已函示代理签署的关系人包含同性伴侣,但仍发生有第一线医疗人员不清楚,不让同性伴侣代签事件,新版同意书会在伴侣后面加注「不分性别」,更加明确。

石崇良指出,新版手术同意书及麻醉同意书格式最快8月可以公告上路,给予医疗院所半年缓冲期,以后违规者将依《医疗法》开罚5万到25万元罚锾。依健保署统计,每年接受门住诊手术约有210万至22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