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出手术同意书吧!

近年来医、病互信每下愈况,患者愈来愈轻易地把医师告上法庭,普遍使医师们感到心寒,尤其一些外科案例不甚合理的判决,打击医界士气甚大,也使得年轻医师视外科生涯畏途。近日发生一个全世界罕见的案例,这个案例加重了外科医界的危机,但笔者认为,这个案例同时也给了台湾法界与医界一个互相沟通的良机,也是医界、尤其是外科医师和百姓重建正常关系的契机

在此案中,原告被告双方都是顶尖、具有指标性的人:原告患者自己不但是一位素有铁面之称的法官,还是法院里的审判长;而被告则是台湾医界龙头台大医院的医师,不但有完整的训练、以诊治肝胆外科疾病专长、还是台大临床博士,曾任该院外科部副主任,现在更是该院领袖级、样板型的医疗事务室主任

根据报导,审判长腹部超音波发现胆囊息肉,医师依据报告施行摘除胆囊手术,术后患者一吃肉就拉肚子,生活品质受到严重影响。而医师却表示病理检查胆囊没息肉,但有慢性发炎,让审判长觉得白挨一刀,以「业务过失重伤害」告上法庭并求偿九百万元的天价;台大则强调他的「胆囊慢性发炎,有必要摘除,手术符合规定」。

就像一般常见的医疗纠纷,患者与医师各说各话,没有共识。医界感叹,社、学、经地位这么高、特别是身为审判长的法官都如此蛮横不讲「医理」,百姓有样学样,只要诊断有异、治疗结果理想就提告医师,荒谬之极,难怪台湾这么多医疗纠纷,我们真的「以后就只有请菲律宾医师来开刀了」!

为了抑止动则告医的歪风,笔者强力支持台大同仁病患因术前诊断「息肉」与病理报告「慢性发炎和细砂型的胆囊结石」不符而提告,是强台大医师之所难,也给社会一个非常不好的示范。他和民众应该了解,科学的能力有一定的极限,医学临床上没有任何检查是百分之百可靠,也没有任何医师的术前诊断是百分之百的准确;同样的情形,在法界里,让人身败名裂甚至于误人性命乌龙判决屡见不鲜、比比皆是,难道该审判长敢夸口他的职场生涯中未曾有任何错判?

另外,「一样米养百样人」,更何况医药和手术,一般说来,切除胆囊根本不会造成太多或是严重的后遗症,只有极少数人会消化不良、容易腹泻,原告应该体认自己体质的特异,谅解医疗结果的「不定性」。更何况从医学角度看,原告要如何举证他有「消化不良、一吃肉就拉肚子」而且「严重影响生活的品质」?

息肉是个常见、而常常没有症状的疾病,外科教科书或公认专业性文献订有手术切除胆囊的适应症(Indications),包括超音波显示息肉大于多少公分、是否愈来愈大或有恶化成癌症的可能性,以及临床上有什么样的现象「症状及征状」。

个人认为只要该医师在手术同意书内「手术原因」(不是诊断)栏内确实依上述适应症清楚地记载了手术的必要性,医师要说服未来审判的法官自己没有违反医理,何难之有?何况患者有签字确认内容、而且同意手术;更重要的是可以借此机会给予社会正确的观念、重新挽回医病互信;又进一步,向后辈医学生显示,只要依照医理常规施行治疗和手术,术前解说清楚再加「手术同意书记载清楚」,必可获得法律保护,外科救人生涯又何惧之有?

尖端对决、关键时刻,为了台湾广大的患众,代表外科医界的台大医疗事务室主任、博士医师,绝对不能输掉这场法律攻防战,笔者认为一定会赢,但是为了赢得漂亮,秀出审判长的手术同意书吧

(作者为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