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4女童遭干爹强压地铺喇舌 母亲竟回「妳可以打他」冷处理
▲庄男猥亵女童还狡辩是对方「撒娇讨抱」,被桃园地院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示意图/达志影像)
桃园一名庄姓男子竟趁同居人不在家时,向对方与前夫所生的女儿伸出狼爪、强吻3次得逞。直到女童亲生父亲发现女儿频频表示不愿回家、惊觉有异,整件事情才被揭露。法官审理后,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等罪判庄男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判决书指出,庄男于2012年12月趁女童放学回家躺在地铺上休息时,竟强压在对方身上还强吻嘴唇,并将舌头伸进嘴巴里,但不到一个月居然又故技重施,直到女童推开、躲进房间才停止恶行;事隔3年后,竟然又趁女童放暑假、独自一人在家时舌吻对方,猥亵得逞3次。
女童父亲表示,曾多次接到女儿来电表示想搬回宜兰同住,但追问原因却闭口不说,直到亲戚告知有异状才惊觉事态严重,赶紧报警处理。女童则在法庭上表示,曾向母亲求助,却被以「不要理他」、「妳可以打他」的说法打发。
庄男辩称,女童时常对自己撒娇、靠过来要抱抱,甚至喊自己为「干爹」,并坦承曾于对方就读4年级时亲吻嘴巴、脸颊,但否认有强压身上等强制猥亵、乘机猥亵行为。
法官审理后认为,庄男与女童母亲于2012年才开始交往,这么短的时间内实在很难与女童累积出深厚情感,因此不采信庄男所称女童「撒娇讨抱」的言论,加上见面以亲吻、拥抱方式打招呼非国人的正常生活习惯,因此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等罪判庄男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