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小组首次会议成果 增6县市愿受理同性伴侣注记

▲同性伴侣注记再增6县市内政部也提出跨区注记系统。(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政院7日首次召开「同性婚姻法制研议专案小组」第1次会议秘书长陈美伶会后表示,经内政部发函后,愿意由户政机关受理同性伴侣注记,新增6个县市,分别是新竹市苗栗县南投县屏东县金门县连江县花莲县台东县云林县基隆市澎湖县等5县仍未开放办理

陈美伶指出, 现行民法亲属编婚姻章计有五节,分别规定婚约」、「结婚」、「婚姻之普通效力」、「夫妻财产制」及「离婚」,小组将针对上开原系以异性婚为规范内容,逐一检视同性婚应如何适用及补充加以规定。换言之,现行民法亲属编婚姻章异性婚规定不会被取代,也不会消失。同性婚姻的相关内容规定以何种立法形式出现,非现阶段议题

行政院性平处曾经请各机关检讨现行法令架构下,得否放宽同性伴侣纳入适用法规;经整理,除了以「家属」规范已放宽将「同性伴侣」纳入者外,尚有498案,相关机关初步评估是「须俟修订民法或制定同性伴侣法后,方可配合处理」。经再检讨,建议各部会在大法官解释意旨下,就同性结合的双方当事人权益保障,且不涉及第三人权益部分,检讨后先行放宽适用。

此外,过去同性伴侣注记方式系采「所内注记」,资料仅有户政人员可以查阅,是否重复不得而知,且无法因迁徙而异动,内政部已决定更新作业系统,改以「非所内注记」方式处理。截至6日之前,已知愿意受理同性伴侣注记县市新增新竹市、苗栗县、南投县、屏东县、金门县及连江县6县市。其他尚不愿办理的县市,内政部会协调邻近县市或直辖市办理跨区注记。

政院也指出,为使社会大众就此议题能充分表达意见,以利政府政策规划研拟阶段,能先广纳社会多元声音,下周起将在国发会的「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http://join.gov.tw设立讨论区,提出希望凝聚社会共识题目,让大家来表达看法,建立政府与民间理性对谈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