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刑期从5年变1年 政院通过自家栽种大麻「非贩毒」减刑
《毒品危害防治条例》有关栽种大麻部分条文去年被宣告违宪,行院配合修正,院会今(11)日通过修正草案,未来种植大麻,「自用、情节轻微」,非以贩毒为出发者,拟减轻刑度,从现行5年以上有期徒刑,降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也调降为100万以下罚金。
日前一名黄姓男子在自宅种大麻,被法院依毒品危害防治条例判刑5年,黄男不服声请释宪后,司法院大法官去年3月20日作成释字第790号解释,指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2条第2项规定,不论行为人犯罪情节轻重,一律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符「罪刑相当原则」违宪,应在1年内修正。
行政院配合大法官解释,由法务部修法将种植大麻非供运输或贩卖用途者减轻其刑,条文增订「因供自己施用而犯前项之罪,且情节轻微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行政院会今通过修正草案。
依《中国时报》报导,长期推动反毒的基督教晨曦会牧师刘民和、申耀斌都认为,现行法律已经无法遏止施用者,刑罚再放宽松,将让施用者更肆无忌惮,推波助澜毒品的泛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吸毒者肯定会找出法律漏洞,逃避重罚,毒品犯罪将永无宁日,戒毒机构感到很无奈。
该新闻引发网友讨论,表示「反正运毒只要标注本名就无罪,自己种可以减刑也是刚好而已」、「以后会有一堆大麻烟的制作教学」、「这是替那些支持呼麻的、娱乐性用毒的解套吗」、「为何不将贩卖的提高刑责、种植的维持原来刑责?」「看来终于可以期待大麻除罪化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