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刑期从5年变1年 政院通过自家栽种大麻「非贩毒」减刑

民众自种大麻遭查获。(中时资料照)

毒品危害防治条例有关栽种大麻部分条文去年被宣告违宪行院配合修正院会今(11)日通过修正草案,未来种植大麻,「自用、情节轻微」,非以贩毒为出发者,拟减轻刑度,从现行5年以上有期徒刑,降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也调降为100万以下罚金。

日前一名黄姓男子自宅种大麻,被法院依毒品危害防治条例判刑5年,黄男不服声请释宪后司法院大法官去年3月20日作成释字第790号解释,指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2条第2项规定,不论行为人犯罪情节轻重,一律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符「罪刑相当原则」违宪,应在1年内修正。

政院配合大法官解释,由法务部修法将种植大麻非供运输或贩卖用途者减轻其刑,条文增订「因供自己施用而犯前项之罪,且情节轻微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行政院会今通过修正草案。

依《中国时报报导,长期推动反毒的基督教晨曦牧师民和申耀斌都认为,现行法律已经无法遏止施用者,刑罚再放宽松,将让施用者更肆无忌惮,推波助澜毒品的泛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吸毒者肯定会找出法律漏洞,逃避重罚,毒品犯罪将永无宁日戒毒机构感到很无奈。

新闻引发网友讨论,表示「反正运毒只要标注本名就无罪,自己种可以减刑也是刚好而已」、「以后会有一堆大麻烟制作教学」、「这是替那些支持呼麻的、娱乐性用毒的解套吗」、「为何不将贩卖的提高刑责、种植的维持原来刑责?」「看来终于可以期待大麻除罪化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