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囚非大官也非大富,要怎么伸冤?

邱风

六名囚犯,最后是自戕收场。根据报导,他们相互帮忙自杀,颇为从容,也颇有秩序,且与典狱长拥抱诀别。他们的最后行动是开枪自杀而不是杀人。在人生的穷途末路,在被军警重重包围逃无可逃的监狱中,可想而知他们充满绝望愤怒悲愤悲痛,这样的情况是很容易杀人的;而且他们也握有杀人利器,但是他们没有杀人,而是选择宁可自杀。由此看来,他们可说天良未尽泯,仍然是可教化可造就的可迁善的。然而却集体自杀,监狱劝诱教导教化功亏一篑,令人叹息。

他们提出了五大诉求,要求矫正署长宣读。论者认为他们的要求或控诉、鸣不平很可笑,毫无道理。的确可以这样说。而且夺取武器挟持人质恶行重大,令人难以苟同、同情

不过我们似乎也可以这样想:如果他真的有所不平,真的觉得受到不公平待遇,真的被重判超过他应受之刑,觉得含冤莫白,那么他、他们要怎么伸冤呢?他们人在牢狱、囚房里狱卒狱吏层层防制监视。同时他们已被褫夺公权,这种情况下他们几乎是没什么机会伸冤的。

下策夺枪挟持人质,这显然不是办法。因为监狱不可能妥协。布置鸡爪钉、不答应提供车辆、军警特种部队狙击手就位等等足以说明不会让他们得逞离开。那么他们的希望之路、活路是什么?在那里?

他们不是财团富豪,没有几亿几十亿几百千亿可挥霍,使鬼推磨;他们无财无权,不能像有钱的前立委或钱立委,在狱中享有种种豪奢供应,足以让人乐不思监狱外面。他们也不是大官,被指证历历泄漏机密给中国,有充当间谍叛国之嫌疑,结果却判无罪。既然无罪,原告者岂非诬告?然而原告他们也不闻被判罪。六囚非大官也非大富,他们要怎么伸冤?有管道伸冤吗?他们在道上虽也算名声响亮,但比起促进党党魁还差很多级吧?不能像促进党总裁自由来去,政府衙门客客气气畏他几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除掉乖乖服刑外,可说走投无路、冤屈难伸(他们自以为的)。所以他们可说是很危险的,像定时不定时炸弹,迟早会爆发爆炸的。

所幸他们选择自杀、没有杀人。据此而言,他们还是具有人性良知未泯,尽力不贻羞父母社会。只可惜他们自杀身亡,失去了重新再来的机会。

他们已矣,但他们仿佛死谏的三振条文阻断重刑犯自新之路,监狱内种种他们感到不平的事,政府立法司法机构应加以调查省思;看看有无可改进者。而富者与大官,出入监狱脱离官司易,小民咖则「一入狱门深似海」或如落地狱,要再踏出难之又难。这也很须检讨的。不要法院是党开的之外,又加上法院是官商合开的。媒体报导夺枪挟持平安落幕。但这平安恐只是大官富商黑道咖的,至于小民或六囚家人--政府会去思考吗?改进吗?

作者邱风,新店,退休高中教师。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网友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