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半版公告 缉拿林克颖
傅延文撞死台湾孝子的印度裔英籍商人林克颖(Zain Taj Dean),其人的犯后态度之恶劣全国人民众所皆知。纵使被判了刑,依然仗着有钱,在台湾里逍遥自在。
不过,他也的确是蛮自在的,因为去年中旬,他竟然可以轻轻松松的在发监执行前拍拍屁股,留下烂摊子,登上飞机,平安的回到英国。这不仅是台湾移民署该感到可耻的一天,更是整个国家的耻辱。先不说安检、法律这些马后砲的话,因为在当时车祸发生后,相信所有的台湾人民都强烈的要求他出来面对,给家属一个交代,同时也应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所以他如此偷跑,只能说关防防得了君子防不了小人。但既然事情都发生了,人也跑了,相关单位除了未来的查验要仔细再仔细外,也没啥法子,除非他自己坦然的回台湾面对。
人跑了,关也没关到,钱也没赔多少,但国家尊严不容被践踏,被害人的公道依然要还,笔者认为除了循国际间的司法途径和政治管道外,强烈建议政府在英国的媒体,如泰晤士报/The Times,卫报/the Guardian,每日电讯报/The Daily Telegraph等平面媒体及网路媒体上刊登半版的公告,把林克颖的所作所为,以及造成当事人伤害的事实陈述出来,同时要求他回来面对。
虽如缘木求鱼,甚至是给洋人看笑话,但我们台湾人还要让英国人知道,这个人在台湾是一名杀人犯,他懦弱的逃出台湾,弃被害人家属不顾,践踏了"伦理道德"此一普世价值,也破坏了英国人的形象,他岂能心安理得?而他也曾经是一间公司的CEO,如果连自己的行为都不敢负责,那做生意的诚信又能信多少?
登报费用大约四、五十万台币,看起来不便宜,但政府自己捅出的篓子,如果就这样闷不坑声,敢问国家尊严和被害人的正义又何在呢?
●作者傅延文,美国留学生,曾任中正大学哲学所哲学与公共事务研究室执行秘书。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