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明拟修法 种大麻非为贩毒者改1年以上7年以下刑度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部分条文去年被宣告违宪,政院拟配合修正。图为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政院提供)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部分条文去年被宣告违宪,政院拟配合修正。未来对种植大麻,但非以贩毒为出发者,拟减轻刑度,从现行5年以上有期徒刑,改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名黄姓男子在自宅种大麻,被法院依《毒品危害防治条例》第12条第2项判处有期徒刑5年,黄男不服声请释宪。大法官去年3月20日主张,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2条第2项规定不论行为人犯罪情节轻重,一律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以790号解释宣告违宪,应在1年内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