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逃漏税刑期 改七年以下

税捐稽征法七大法规修正一览

财政部指出,《税捐稽征法》修正草案日前经行政院政务审查会初审通过,最快下半年送立院排审。本次草案较2019年版本有所更动,在重大逃漏税处罚原本拟订为有期徒刑6个月至10年,但新版本配合刑法体例、订为1~7年,罚金维持1千万元~1亿元。

官员表示,更动主因为刑法中,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体例只有6个月到5年、1~7年、7~10年,因此财政部斟酌调整《税捐稽征法》修正草案。除重大漏税罚则外,其他条文仅做文字修正、和去年版本并无差异

民众企业而言,财政部修正税捐稽征法将有六大益处,包括滞纳金上限从15%降为10%;暂缓移送强制执行应缴纳税额比例由1/2降为1/3;企业若未取得凭证或未保存凭证,其欠税罚锾将从认定总额5%降为5%以下、具裁量空间财务困难者的欠税案可申请分期缴税,但个人税额在100万元以上、企业税款超过200万元须提供担保金

若修法通过,未来经行政法院最终判定应撤消的税单将直接取消,不用再回到国税局重新裁定沦为税单烂帐,「万年税单」可解套;另外,如果出现乌龙税单,像是官员开错税单金额,国税局必须在二年内做修正,若是责任政府单位,民众可随时申请核退溢缴税款、请求权期限,但如果是民众个人申报错误、多缴税,请求权期限为10年。

据财政部今年的欠税大户名单,重大欠税案件共956件、金额达982亿元,近年都是老面孔,企业为环亚大饭店、个人为已故股市闻人黄任儿子黄若谷,其家族累计欠税52亿元。

官员坦言,过去我国无法规限制欠税个案出境,当时欠税案早已经积欠多年而且国内可执行财产都已经执行完毕,等于无法追回,但现在可透过声请假扣押主张不实抵押权或限制出境等方式避免人去楼空,待税捐稽征法修正后,罚金大幅提高也能有效吓阻新增的欠税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