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大户要注意!财部:个人欠税千万 企业5千万以上算重大逃漏税

报税民众排队状况。(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财政部正在修税捐稽征法,据了解,财政部将重大逃漏税的处分提高,未来重大逃漏税的刑责为6个月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并科罚金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罚金。外界关心何谓重大逃漏税的定义财政部长苏建荣今日表示,个人欠税1,000万元、企业欠税5,000万元以上,即属重大逃漏税。

财政部长苏建荣今(23)日到立法院财政委员会进行专案报告民进党立委余宛如、民进党立委江永昌都关心税捐稽征法的修正,并且询问到底「重大逃漏税」的定义是什么?苏建荣表示,虽然税捐稽征法尚未明订,但是将比照欠税大户的做法,也就是个人欠税1,000万元以上、企业欠税5,000万元以上,都算是重大逃漏税。

江永昌指出,就财政部所公布的全国欠税大户,包含个人与企业案共计938件、总计金额965.52亿元,欠税的件数、金额也年年增加,甚至重复率很高,也就是说欠税大户就是不愿缴税,甚至有些还逃到国外,以个人来说有6案逃到国外、企业来说有8案以上。

财政部日前已经预告「税捐稽征法」修正案,其中财政部倾向修法方向纳税义务人诈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捐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逃漏税额情节重大者(重大逃漏税),处6个月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罚金。官员表示,目前逃漏税法院判决大约多是2、3个月比较多,但希望借由调整法规这些让欠税者诚实纳税。

苏建荣表示,税捐稽征法修法草案预告后还要再修,目前还未报行政院。由于这会期主要为预算会期,若是法案没审完,就可能面临届期不续审的问题,因此本会期税捐稽征法修法能否顺利闯关成功,还得视立法院审查状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