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盯网红缴税 我国财政部拟跟进

图为TCFA推出行销活动,邀请网红宣传造势。(本报资料照片

美国盯上了网红,将对Youtuber课税财政部也盯上网红是否诚实申报财政部长苏建荣表示,近年持续以掌握金流资讯流的方式了解网红的课税资讯,并强调「国税局都会去了解、都会去查」。

财政部官员表示,网路交易、网红与Youtuber是属于新兴行业,国税局稽征时会将网红的税务当作「重点」,意即网红们要诚实申报、以免遭到查税。

Youtube公告,最快从2021年6月起,Google可能会从源自美国境内观众收益中预扣美国税金。呼吁Youtuber们请尽快前往AdSense提交美国税务资讯。若未在5月31日前提供税务资讯,Google可能必须依规定全球总收益中预扣最高24%的税金,外界解读为这是「网红版」的肥咖条款,向Youtuber追税。

资诚会计师事务所举例假设Youtuber为台湾人,台湾与美国之间并无租税协定,Google就会针对美国当地影片观看人士产生权利金收入(美国来源所得)按照30%的税率进行扣缴,非美国来源所得的部分则无须扣缴。

假设该Youtuber若是全部收益为100元,其中50元是来自于美国的观众,则扣缴金额为15元(50X30%)剩余的50元则是台湾的来源所得。财政部官员表示,若是台湾的来源所得,网红须申报「其他收入」计入个人综所税,按净额课征5%到40%的累进税率。

若网红、Youtuber的收入与其他海外所得超过100万元的话,就要申报最低税负制。财政部表示,最低税负的免税额为670万,海外所得超过这个数额才可能缴税,即使真的要申报最低税负,美国扣缴的税金也可以扣抵,所以没有「重复课税」的问题

财政部官员认为,国内的网红大部分的观众还是台湾人,被美国课税的机率很低,但财政部也提醒网红、Youtuber们,担心美国课税同时,国内也要诚实申报、纳税

台美之间何时可以有租税协定,降低美国的来源所得税率?苏建荣表示「在适当的时间有跟美国提过」,唯美国新政府才上任不久,未来会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