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盯上淘宝网交易 虚拟货物不放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避免跨国网购成为避税天堂财政部成立专案小组展开查税行动,尤其全台拥有60万会员淘宝网成为头号锁定目标,财政部强调,跨国非实体货物交易也是查缉的重点之一,单笔支付款项金额超过新台币3000元者,依规定应报缴营业税

淘宝网为台湾去年主要的海外购物网站,每天有超过1万件的淘宝包运送来台,全年交易金额高达500亿元,为避免跨国购物网站成为避税天堂,财政部已于日前成立专案小组,重点锁定淘宝网。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近期即将对与「淘宝网」有往来的卖家消费者国内代购代付平台业者进行查核,商品若是「虚拟货物」亦为查核重点。

该局说明,一般而言,如果个人买家向国内业者或外国业者在台分公司,购买例如电子书、线上音乐、App、游戏宝物等虚拟商品,由卖方负担缴纳营业税义务。但若外国业者在台没有分支机构,同一笔劳务交易应给付报酬总额在新台币3千元以上者,就由买方负担缴纳营业税义务。

该局强调,消费者透过网路平台购物已无国界限制,但很多民众都不知道卖方在国外的跨国非实体货物交易,单笔支付款项金额超过新台币3千元者,依规定应报缴营业税。

官员举例说明,A君在网路向国外购买App软体价格新台币500元,其应给付金额在新台币3,000元以下,免缴纳营业税;B君向国外购买电子书,价格新台币3,200元,其应纳营业税160元(3,200元x 5%),若分为2次付款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