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山医院院长逃漏税 被判刑1年9月
台北地院(陈志贤摄)
知名贵族医院中山医院前院长、麻醉名医殷长佑,被控找员工充当人头以「助理费」名义分散税前所得,借此逃漏税。台北地院审酌殷男等人认罪,且已补缴税款,依违反税捐稽征法判殷徒刑1年9月,得易科罚金约63万元,另充当人员的人事室主任、资讯室主任、员工3人各被判刑4月至11月不等徒刑,均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中山医院是知名贵族医院,其中尤以妇产科最著名,包括连胜文的妻子蔡依珊、艺人贾静雯等人在内,都曾在该医院生产。
检方控称,82岁的殷长佑,2008年卸任院长、改任医院董事、麻醉科医院迄今,为了降低所得税额,于2011年聘用人事室主任、资讯室人员为「私人助理」,院方将殷每月执行所得税捐扣缴前之所得收入,分别支付2人薪资4万元,匿报其100年度所得收入38万4000元,逃漏当年度个人综合所得税捐15万3600元。
殷另于2014年佯称个人业务需要,拟请资讯室主任为他处理电脑业务为由,签请院方同意每月支付资讯室主任薪资8万元,这些薪资最后回到殷男的帐户内,殷男以此手法逃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