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判刑36年 前立院秘书长林锡山今早入监

前立院秘书长林锡山涉贪遭判36年,今早带着口罩不语入监执行。〈张孝义摄〉

立法院秘书长林锡山被控以泄漏标案、绑标方式协助厂商取得立院采购案,并收受贿款,另被查获2.4亿元来源不明财产,判处林涉贪11罪累计36年,今天上午林锡山带着口罩,不发一语的默默的自行前往台北地检署执行科报到入监服刑。

林锡山今(19日)上午9时50分向北检执行科报到发监执行。林锡山穿著白衬衫,戴着灰色帽子及口罩,一语不发,两度对媒体鞠躬致意。

林锡山被控主导立院多起电脑软硬体设备招标案,2012年初找上网远科技负责人李保承,向他表示「去年做得不错喔,借我300万可以吧?」李为取得其他标案,从2012年至2015年元月,分8次给林锡山回扣3950万元。林锡山为助网远取得标案,透过立法院资讯处长陈露生、亲信陈亮吟等人探询网远意见,量身打造标案,或以泄漏招标规格等绑标方式,助网远取得立院24件资讯系统标案,总金额2亿多元。

林锡山一审被判刑16年,高院认定林男触犯贪污等12罪,改判处15年徒刑,案经上诉后,最高法院认为,林涉「凭证更新案」部分,高院对林有利证据调查未尽,撤销此部分发回更审,其他11罪均驳回上诉确定。这11罪累计判刑36年,但目前法律规定,有期徒刑上限为30年,因此检方将在林入监后,另向高院声请定应执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