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被判刑8年入监 前云林县长张荣味获准假释

涉贪被判刑8年入监云林县张荣味获准假释。(资料照)

前云林县长张荣味,被控涉及林内乡焚化厂索贿案,最高法院2018年判刑8年确定,张荣味入监服刑法务部矫正署日前已核准假释,台南分院亦裁定张荣味付保护管束,张荣味近日可出监。

判决指出,云林县政府在1997年间开始遴选公民机构,以建设营运拥有的BOT模式兴建焚化厂,2000年间达和公司为顺利取得焚化厂营运权,于是计划以虚增土地方式,行贿当时的县长张荣味。

一审台南地院依收贿罪判张荣味14年,上诉二审改判无罪,之后不断撤销发回,台南高分院更四审将他判刑8年、褫夺公权4年,张荣味不服提上诉。

2018年7月4日,最高法院驳回张荣味上诉,全案缠讼14年终告确定。张荣味遭判刑8年定谳,于7月10日报到入监。矫正署上月核准张荣味假释,台南高分检署并向台南高分院声请付保护管束获准,张荣味近日可出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