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砍伤双和医院3医护 确诊男判刑9年4月定谳
新北市洪姓确诊男子前年情绪失控,在双和医院持刀砍伤3名护理师。(本报资料照片)
洪姓男子前年因新冠肺炎确诊被隔离在新北市双和医院,竟持刀先后砍伤3名护理师,且犯后还否认犯行,辩称「全忘了」。最高法院斥责他造成的损害甚钜且难以弥补,对广大第一线医护人员造成恐慌,7日驳回上诉,依2个杀人未遂罪、1个伤害罪,判刑9年4月定谳。
洪男2021年5月间因罹患新冠肺炎,入住双和医院负压隔离病房,5月31日,他擅自走出病房寻找出口试图离开,经施姓护理师拦阻并告知他不能离开病房区域后,他竟持槟榔刀刺向侧身面对自己的施姓护理师要害部位。
施姓护理师受害后呼喊求救,蔡姓及陈姓护理师闻讯赶至现场出声制止,洪男竟转而持刀刺向蔡姓护理师,蔡见状就往后闪避,但因站立不稳倒地,遭洪男持刀划过上腹部后,扶起施姓护理师逃离。
洪男接着又持刀朝向未及逃走的陈姓护理师胸部刺过去,并在陈抵挡攻击、尝试夺刀未果而负伤倒地时,又持刀刺击倒卧的陈姓护理师腹部。洪行凶时还不断大喊「凭什么把我关在这里」,陈姓护理师闪躲后仍受伤严重。
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3个杀人未遂罪将洪判刑12年6月,案经上诉二审后,施姓护理师因罹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审理期间无法到法庭陈述意见;陈姓护理师到庭作证时,每每情绪激动落泪,希望法官维护所有医护人员,能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高院二审审结,痛斥洪男犯后否认犯行,还辩称忘记发生什么事,且被警方逮捕后在医院隔离期间,仍持续辱骂护理人员,不配合其他护理人员的医疗照护行为,但认定洪的行为,只是犯2个杀人未遂罪和1个伤害罪,改判刑9年4月。上诉三审后,最高法院昨日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