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男狠砍双和医院3医护判12年半 法官延押理由曝光

高院刑事法庭。本报资料照片

洪姓确诊男子去年5月在新北市双和医院持刀砍伤3名护理师,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杀人未遂罪判处12年6月徒刑,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他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且依社会通念亦有相当理由认有逃亡之虞,裁定29日起延长羁押2月。可抗告。

洪男在去年5月31日擅自走出病房,不满陈姓、蔡姓护理师制止,持藏于身后水果刀猛刺另位施姓护理师背、胸多下,施女倒地呼救,洪男又拿刀朝她腹部连刺多刀。

陈姓、蔡姓护理师出言制止时,洪男又拿刀冲向两人,趁蔡女扶起施女时,先持刀刺伤蔡女腹部、再刺伤陈女胸口,又持续朝倒地的陈女腰腹会阴处猛刺,造成陈女右手4条韧带、2条神经被砍断。陈女曾出庭哭诉经半年复健,但未来恐无法从事护理工作,且事发后还出现掉发、失眠等症状,需靠药物才能入睡。

新北地院考量洪男犯后否认犯行,当时疫情严峻,洪男却对第一线医护人员施以暴行,造成被害人身体、精神重创,判刑12年6月,目前高院审理中。洪男说自己不会逃亡,请求法官让他交保。

高院认为洪男持刀刺伤3位被害人,攻击目的意在逃离负压隔离病房,他涉嫌重大,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非予羁押,显难进行审判,考量他从去年8月29日执行羁押,至今年11月28日,3个月羁押期间届满,裁定29日起,延长羁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