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换8千!捐精公定价 官方同意书免「起争议」

国健署明订捐精卵营养金上限。(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卫福部国民健康署19日公布「精卵捐赠同意书」,整合各家范例,明订捐精营养费8千、捐卵9.9万。依现行法令规定男性限制20到50岁、女性20到40岁,根据国健署资料,2011到2015年间,总共有3681件,捐精占891件,捐卵达2737件。

根据《人工生殖法》规定,捐精、捐卵须无偿捐赠,但可以补贴「营养费」。国健署公布的同意书提出,考量捐赠人需接受检查措施营养品工时损失交通费用,另外,捐精者若是到门诊超过3次,给付上限从5000元提高到8000元。

同意书列出11项相关条文,值得一提的是,《人工生殖法》第19条规定,捐赠生殖细胞后,不能用任何理由要求返还。针对男女捐赠比例悬殊,国健署简任技正施静仪指出,因为晚婚、不孕的女性增加,导致需求大增。

针对民间诊所常要求外表学历等「优生学标准,施静仪强调,只要未曾捐赠过、符合年龄、通过疾病评估就过关,但只要捐出的生殖细胞活产过一次,或正在冷冻储存未超过10年,都不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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