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社宅新修法:同性伴侣要「结婚登记」才能继续租 网正反热议

台北松山区「健康公宅」。(图/台北市社会住宅招租网,下同)

记者董美琪综合报导

台湾去年通过同婚专法,北市府表示以法律定义来看,登记结婚才算配偶关系,因此修法,若当初以注记同伴侣名义、入住社会住宅,如未完成结婚登记,将无法续住,新法最快年底上路,「健康社宅」将会是最快使用修法的社宅。消息一出,也引起网友正反热议

原同性伴侣因无法于户籍誊本登载,申请公共住宅时无法纳入家户人口数计算,但台北市2017年修订办法,改为只要注记同性伴侣者,就具备承租社会住宅的申请资格。当时市长柯文哲曾表示,北市府只是把有申请同性伴侣注记的恋偶,视为实质上的家人,比照家人福利,就这样而已。

由于同志婚姻专法已在去年5月实施,北市都发局也配合同婚专法,再度修订办法,只要是同性伴侣注记承租社宅的民众,必须在租期届满前,办理婚姻登记,否则将无法续约社宅。

目前最早遇上新办法的是2018年招租的「健康社宅」,将在2021年初开始续约。北市府呼吁,有注记同性伴侣的社宅承租户,可办理结婚登记,已顺利续约。

PTT网友看了也纷纷留言讨论,「应该是为了避免社宅,假冒伴侣名义」、「没结婚不就跟情侣一样」、「相同标准而已」、「之前不能结婚,现在可以,所以当然要修改」、「规定就是家庭啊,现在能结婚了,没有婚约关系能算家庭?」、「不想结婚占什么家庭福利」、「公宅就是开给家庭的」。

但也有人认为,「北市府太没人情味,有的人就不想结婚阿,要强迫人家结婚」、「不想结婚也不行?」、「新北就没强迫要结婚,台北是在?」。

►夏日、冷气皮肤不再干巴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