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京弑母案 夫曾智忠更一审逆转逃过死刑

蔡京京男友曾智忠母案,更一审改判曾男无期徒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女子蔡京京与男友曾智忠弑母案,蔡女一、二审都判处无期徒刑,曾男二度判死,但花莲分院更一审1月底判决出现逆转,法官认为曾男非无教化之可能,撤销死刑,与蔡女同样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仍可上诉。

2012年5月,花莲海边发现一具女尸,经警方追查发现死者女儿蔡京京、男友曾智忠涉案,2人涉嫌勒死母亲后将遗体载到花莲丰滨乡海边弃尸。一、二审蔡女都被判无期徒刑,曾智智忠被判死刑。

2014年5月,蔡女、曾男在看守所登记结婚,当时蔡爸爸得知女儿一意孤行,不禁感叹,「用这种事情来报答她妈妈,真的是太可恶了!」

更一审法官认为,蔡女经诊断为精神分裂性人格疾患,合并反社会人格倾向,其精神分裂性人格疾患之主要症状为多疑∕妄想样意念、不寻常之知觉经验、古怪信念魔奇想法,无法遵守法律规范

另外,法官根据曾男在高中时期德育群育方面成绩优良大学操行成绩亦良好,1987年至1994年间任职航发中心期间,因执行计划或计划试验有功、设计绩优及一般功绩,记嘉奖1次者共5次、嘉奖2次者共4次,并记功1 次等情形,认定他仍有教化的可能;因此蔡女部分维持原判,曾男则改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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