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化弑亲3尸案 逆孙二审再逃死

犯下台南南化亲案被告郭濬毅。(本报资料照片

2018年5月台南市南化区男子郭濬毅因行窃失风先后杀害外叔公、外婶婆后,再将想报警外婆灭口,被台南地方法院强盗杀人等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后,台南高分院16日以被告经过矫治仍有再社会化可能性,尚无处以极刑的必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合议庭指出,被告没有前科、有正常工作家庭生活素行良好,此案又是一时失虑冲动所为,并非有计划的预谋杀人,虽犯下滔天大罪,但本质上仍有善良的一面,并非穷凶恶极之人,犯后也认罪坦承犯行被害人家属也都没有要求判死,仍对被告心存善意。

合议庭还说,3名被害人已逝,所造成的伤痛无可弥补,对被告处以极刑,非但无助于弭平伤痛,反而造成更大的伤痛;加上现今刑罚制度,并非只在满足以往「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应报观念,更重视防治犯罪的预防功能,希望能为还有教化迁善可能的犯罪行为人保留一线生机。

合议庭认为,被告的心理衡鉴显示攻击倾向略低,评估主动再犯的风险不高,非毫无教化的可能,如果诚心悔悟愿意改变自己,经过矫治仍有相当高的再社会化可能性,尚无处以极刑的必要。

此案发生于2018年5月10日,当时38岁的郭濬毅,临时起意窃盗77岁叔公李清祥财物但没有得手,被叔公发现斥责后,持榔头攻击叔公头部对方倒地,再戴上工作手套盗取现金5000多元,正准备离去时因被76岁婶婆李苏静发现,又以榔头攻击婶婆头部致死。

事后,住在隔壁的83岁外婆李胡木哖出来查看发现,声称要报警,郭某又持榔头攻击外婆头、胸部致死,还将现场布置成遭外力侵入劫财的假象,并盗取现金4000多元,随即驾车前往南化附近山区丢弃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