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邻居三字经5000元飞了 阿伯「我一天到晚都在干谯」求换无罪

记者黄翊婷新北报导

61岁的林姓男子不满房屋修缮问题陈姓邻居起争执,并在里长等人面前飙骂「X你娘」等三字经,一审被依公然侮辱罪判处罚金5000元,但他觉得自己一天到晚都在干谯,是邻居自行对号入座,因此提出上诉,主张法官应该改判无罪。但新北地院法官认为原审量刑无误,最后驳回告诉,仅加码宣判缓刑2年。

林男骂邻居三字经,却辩称那是在抒发情绪。(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下同)

林男一开始接受警询时矢口否认骂人,并声称自己一天到晚都在干谯,这个行为是在抒发情绪,是陈姓邻居自己对号入座。但一审法官认为,从现场录音档判断,林男基于表达自身不满而口出三字经,听得出来情绪相当激动,应该属于攻击性言词,与一般开玩笑或口头禅惯用语不同,实际上已经贬损邻居的人格名誉社会评价,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处罚金5000元。

林男不满上诉,同时改口表示,「我确实有骂陈男三字经,但当时是他想要打我,并拉我的手,我才骂他『X你娘』,我不知道这样是否构成犯罪,但觉得法院理应判我无罪。」

▲林男与邻居因为房屋修缮问题起争执。

新北地院法官调阅两名证人证词以及录音光碟译文,认定林男是在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场所,以秽语辱骂邻居,且他是智识能力正常并有社会历练经验成年人,怎么可能不知道三字经含有轻蔑、贬损之意,依公然侮辱罪判罚并无不妥。

法官接着表示,林男未尊重他人之名誉法益,实有不当,考量到他的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及犯后态度因素,最后裁定驳回告诉,同时宣判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