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捕「野放黑熊」射杀埋尸 祖孙3人判决出炉
两度野放的台湾黑熊遭猎杀死亡,猎人分别判刑。(南投地检署提供/廖志晃南投传真)
曾经两度野放的台湾黑熊,今年5月间,在南投县仁爱乡武界山区被枪杀致死,猎人还拍照存证,成为关键证物;南投地院法官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等罪,分别判处田姓及2名马姓被告10月、7及6月徒刑,均缓刑3年。
判决书中指出,田姓祖父与马姓孙子在仁爱乡武界产业道路搭设狩猎工寮,并在猎径设置钢制吊索陷阱(俗称山猪吊)狩猎。田男与马男于5月6日凌晨5点,携带自制猎枪出巡,发现台湾黑熊右前肢误中钢制吊索陷阱,马男即以手机拍摄黑熊。田男制止马男拍摄,并将猎枪交给马男要求开枪射杀黑熊。
马男不敢贸然开枪射杀黑熊,随即将拍摄黑熊的照片及影片,以手机通讯软体传送给叔叔马男,并询问处理方式,马叔竟传送「打死,丢到树林里面」、「丢远一点」等讯息,教唆马男射杀黑熊后丢弃掩埋。
马男因而以猎枪射击黑熊致死,取下黑熊颈部的卫星颈圈(价值24万5833元)后,将黑熊尸体搬移至下方30公尺处,以锄头挖掘地面后掩埋, 然后将卫星颈圈丢弃在投71线8.9公里处悬崖避免被追踪。
被告田、马坦承部分犯行,但辩称因担心遭到黑熊攻击才开枪射杀,并主张紧急避难以免责。但是,根据调查黑熊陷入钢制吊索陷阱后极难脱逃,且误中陷阱位置在2公尺高的岩壁,被告从下方沿猎径往上行走,与黑熊间还有山涧相隔约6公尺远,且黑熊背对2人,未有攻击行为,堪认当时黑熊并未对被告2人有立即造成生命、身体伤害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