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黑寡妇左轮」狂射前乡长家5枪 枪手判决出炉

高树乡前乡长廖文贤去年8月10日清晨听闻住处外连续声响,下楼查看发现家中玻璃碎裂,有多处弹孔痕迹凶手近日遭处5年6月徒刑。(图/中时资料照)

屏东县高树乡前乡长廖文贤去年8月10日清晨听闻住处外连续声响,下楼查看发现家中玻璃碎裂,有多处弹孔痕迹;警方事后逮到凶手为44岁郭姓男子,并循线找出作案枪枝为俗称黑寡妇制式点22口径转轮手枪1支,屏东地院近日审理该案,郭男竟已持有非法手枪长达7年,对他人生命安全严重威胁,被处5年6月徒刑,并科罚金10万元,可上诉。

廖文贤当时表示「想说怎么深夜还有人放鞭炮」,当天清晨4点多,他听到剧烈声响,下楼查看才惊觉住家被人连续开了5枪,其中2弹击发、3弹未击发;而警方事后表示,凶手郭男事前先变装到现场勘验,开枪后还规划逃逸路线,以公共场所作为掩护,之后跑到钓虾场装作若无其事,他声称,因不满对方在乡长任内态度强势,酒后越想越气,才会开枪泄恨。

判决书指出,郭男表示他所使用的点22口径转轮手枪,俗称黑寡妇,是在2013年4月在桃园绰号阿璋」的男子提供,作为欠债担保;而他作案后将枪枝交给另名陈姓男子,陈男将枪枝放在一处宫庙旁的草丛内,警方事后循线在草丛内找到,依法起诉。

法院认为,郭男无视法律禁令非法持有或寄藏手枪,且持有枪、弹长达7年,对社会治安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甚至持枪朝他人住户射击,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枪,处5年6月,并科罚金10万元,此外开枪已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而被交付枪枝的陈男则遭判2年8月,并科罚金5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