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3瓶汽油烧死房客 恶房东「稍表歉意」判无期徒刑

▲ 一名房东涨租不成竟泼3瓶汽油纵火,造成一名房客无辜惨死。(图/记者林裕丰翻摄)

突发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大同区一名67岁詹姓房东,2018年4月因不满调涨租金遭拒,竟心怀怨恨泼洒汽油纵火,71岁的黄姓房客受困火场殒命。士林地方法院一审杀人罪判处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经上诉,高等法院20日宣判,仍维持原判决,判詹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该名詹姓房东向台湾银行承租土地,并将屋子隔成3间房间出租,其中2间分别租给郑姓、罗姓租客作为仓库使用,另一间则是租给黄姓房客居住,时间长达10到20年不等,但由于所收的租金仍不够支付给台银,租客们又不愿意接受租金调涨,他心怀怨怼,竟萌生纵火的想法,并在2018年4月2日上午近7时,先将1瓶装满汽油的宝特瓶藏在出租处的楼梯间,4日上午8时46分许,詹男再搭计程车前往出租处,拿出预先藏好的1瓶汽油及另外2瓶不知道是谁的汽油,开始泼洒并以打火机点燃后,迅速离开现场

大火瞬间吞噬隔间,同日上午9时许,2名邻居看见建筑物黑烟弥漫,破门将事发时在房内睡觉的黄姓房客救出,但黄男因逃生不及,全身遭大火灼伤,送医急救后仍在5日上午10时29分许不幸身亡。

詹姓房东到案后,还一度喊冤,直到看见监视器画面后才承认犯行,虽然辩护人称,詹男是在忧郁症及经济双重压力下才会犯案,但法院一审时认为,观察詹男为纵火所做的事前准备,及纵火后还记得关闭后门从容离去,并将犯案时穿着的蓝色外套墨绿色鸭舌帽丢弃,掩人耳目、躲避追缉,可说是思虑周全,难以认定詹男有受忧郁症或其他精神病症影响

因此士林地方法院认为,詹男不是一时冲动失虑,仅因为租金问题便萌生歹念纵火杀人,恶性重大,虽然詹男事后坦承放火,并在审理时有对死者家属「稍表歉意」,但没有跟死者家属及其他被害人达成和解。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经上诉后,高等法院20日宣判,仍判詹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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