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失火1楼呛「有重要物品」拒开门 义消叹:典型台湾鲷 

消防队员从二楼阳台进入室内水线抢救。(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南投报导

南投县草屯一户透天民宅的4楼15日清晨发生火警,但一楼屋主却以一楼有重要物品怕损坏为理由、拒绝开门,并限制消防队员只能架梯子从2楼阳台进入屋内救火、水还不可以流到楼下。无理要求让现场人员傻眼,让义消在网路上发文怒批「典型台湾鲷」。

据了解,当时民宅4楼不断有黑烟窜出,疑似因电线走火而引发火警。消防人员赶抵现场后,请一楼屋主开门以便布水线灌救,没想到却被屋主咆哮「屋内有重要东西」坚持不开门,无奈下才架双节梯由2楼阳台进入灭火,所幸除了弹簧床电风扇等物被烧毁外,并无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被烧毁的弹簧床、棉被以及电风扇,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屋主儿子出面缓颊表示,因平时都是由家中经营西药房门口进出,因此最近才发现一楼门锁坏了、打不开,并不是故意不开门阻挡救灾,加上家中有许多关于药局的重要东西,才会要求对方「不能将水流到一楼」。

消防队表示,巡视一楼后发现屋内堆满各式物品,仿佛小型垃圾堆,很难想的到该处会放置「重要物品」;救灾时必须有水源的帮助才能达到灭火效果,况且过程危急,很难控制不让水往下流,同时强调基于救灾及紧急救护需要,若屋主不愿配合,恐违反《消防法》第36条可处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