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妈妈/停车场天花板漏水 谁该负责修缮?

▲停车格内的漏水住户自己修?那停车格外的漏水,谁该修?图文/崔妈妈基金

阿蔡租住的大楼地下室一楼除了楼上住户个别持有的停车位外,还规划有共同使用的机车停车、紧急发电机消防帮浦室等设备。近来连续降雨,地下室天花板又开始滴滴答答的漏水,甚至水泥块都掉落下来砸伤了阿蔡的车。将问题反应房东后,房东说停车场属公共区域,要阿蔡去找管理委员会处理。殊不知管委会回应,社区公共基金经费不足,车位产权是楼上住户登记持有,所以管委会无法处理。被踢皮球的阿蔡纳闷,到底停车场天花板的修缮责任该怎么认定?

崔妈妈基金会法律服务曹筱筠组长表示,阿蔡租赁房屋范围既包括车位在内,且衡量一般租屋交易习惯,有无附车位,对于租金的多寡差异甚大;附有车位之房屋租赁,出租人对于所附车位,亦负有于租赁关系存续中保持其合于约定使用、收益状态义务。该车位上方天花板既有渗漏,会对于停放车辆有所损害,出租人仍有以适当方法除去及防止损害或危险发生之义务。又阿蔡已通知出租人处理,出租人于受通知后仍不履行此义务,自应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关于地下室之专有或共用问题,应先确认其是否有单独编列建号门牌,及登记为专有或共用。倘若有单独编列建号、门牌,且登记为特定人专有,并无任何约定共用之情形时,该地下室天花板之修缮维护即系由该专有之特定人负责。但若非上述情形时,则该地下室为共用部份,其天花板之修缮维护,即应由管委会负责。阿蔡所租的大楼地下室除了楼上住户个别持有的停车位外,还规划有大楼全体住户共同使用的机车停车、紧急发电机、消防帮浦室等设备,则该地下室比较可能是登记为共用部份,则管委会因为疏于维护而造成的车辆损害,阿蔡也可向管委会请求。若管委会要进行修缮,实务上比较可行的方式,还是由管委会另外收取停车场的管理费,由此经费来共同支应。

●崔妈妈基金会,起源于无壳蜗牛运动,从1989年一路走来,自许成为大众的「居住保姆」,关心面向涵盖租屋服务、搬家评鉴、社区发展、居住扶助、居住政策等。以上言论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