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妈妈/住户违规停车,管委会可上锁吗?

住户违停,管委会上锁罚款小心触法图文/崔妈妈基金会阿蔡开车回家,经过停车场管理室,听到隔壁邻居欧先生正在跟警卫争论。原来,欧先生为了少走几步路,没把机车规矩停在机车停放区,保全按照社区规定,把车上锁并要求欧先生要支付两百元罚款才愿意开锁。对此,欧先生怒斥,锁车的规定只是管委会片面决定,虽然有张贴公告但也不具效力,并要求保全立即开锁,否则就要向保全、管委会提告。

许多社区的确都习惯用张贴公告的方式来布达管理规范,但崔妈妈基金会法律义工阮皇运律师律师提醒,针对社区停车场的管理规范,透过区分所有权会议决议或载入规约后经管委会公告是比较完整的作法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经过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或载入规约就可执行的。以此案例来说,内政部汇编的「公寓大厦管理Q&A」中述及『锁车的规定涉及妨害他人,除非经其同意或有法律授权之明文规定,否则管理委员会不宜迳行为之,以免承担法律责任』。再者,由于区分所有权人会议的决议是采多数决,不须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同意,被锁车的区分所有权人可能以自己是投反对票或未参与该次决议为由,拒绝受锁车规定拘束,并可能以妨害自由为名对依规定执行的保全或主委提出刑事告诉。虽然,保全、主委是执行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主观上没有妨害自由的故意,获不起诉处分或无罪的机会高,但实务上为避免官司诉讼影响了社区和谐,仍建议就类似规定宜经区分所有权人全体同意之方式作成决议并载入规约,且尽量采取争议较低的方式,如改以罚款但不锁车的方式处理,较为妥适。●崔妈妈基金会,起源于无壳蜗牛运动,从1989年一路走来,自许成为大众的「居住保姆」,关心面向涵盖租屋服务、搬家评鉴、社区发展、居住扶助、居住政策等。以上言论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