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5岁女童遭父母轮流虐打 体重不到9公斤
4年前5岁女童遭父亲徐姓男子脚踩腹部致胃部破裂,被母亲以毛巾捆绑双手,绑在衣柜门把体罚。(本报资料照片)
4年前5岁女童遭父亲徐姓男子脚踩腹部致胃部破裂,被母亲以毛巾捆绑双手,绑在衣柜门把体罚,一审将徐男判刑2年4月、徐妻判刑1年4月,二审驳回上诉,但给予徐妻缓刑3年,徐男主张非故意犯罪是过失,提起上诉,最高法院认定他在二审已认罪,驳回定谳。
徐姓夫妻共同育有未成年的3名子女,次女出生时起与他们共同居住在新竹县及新北市板桥区住处内,徐姓夫妻因经济、家庭成员罹病等缘由,从2016年6月27日至2017年8月22日,轮流虐打次女,5岁次女被安置时只有8.8公斤,远低于正常幼童的体重。
徐男在2017年6月13日,在他位于新北市板桥区住处内,以脚踩女童之腹部,致女童受有胃部破裂之伤害;2017年8月15日下午女童沐浴后,因发现女童将其身上伤口绷带拆掉,心生气愤,未为女童着衣,即要求女童于新北市板桥住处房间衣柜前。
徐妻要求女童以双手举高之姿势站立于衣柜前,用毛巾捆绑女童双手将之固定于衣柜门把上,将女童及长女单独留在住处,与徐男出门前去采购物品。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人员在2017年8月22日前往女童住处访视时,发现女童有左侧额头伤口化脓情形,且观察到她有发展迟缓情形,对女童紧急安置。
台湾高等法院维持新北地方法院认定,斥责徐姓夫妻枉顾亲情,非但未对女童善加妥善照顾,且对于年幼之女童受有骨折伤势视若无睹、消极不送医治疗,致女童受有左侧股骨骨干处纵向错位及肢体缩短、右侧肱骨骨干在自行愈合过程中而弯曲变形等伤害。
高院指出,徐男完全不顾亲情对女童施虐,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将徐男及妻子各判刑2年4月及1年4月,徐妻缓刑3年,缓刑期间内禁止对女童实施家庭暴力,并须完成10小时之认知教育辅导及30小时之亲职教育辅导。徐男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