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大冠鹫右翅溅血 林务人员带回救护将野放

▲1月30日中午林务人员执行山林巡查勤务时,在新北新店平广山区拾获大冠鹫伤鸟1只,左脚趾右翅留有血迹,飞行能力不佳,被带回救伤照护。(图/新竹林区林管处)

地方中心/新北市报导

1月30日中午林务人员执行山林巡查勤务时,在新北市新店平广山区拾获大冠鹫伤鸟1只,左脚趾及右翅留有血迹,飞行能力不佳,经携回林务局乌来工作站暂时保定安置于纸箱,避免惊吓干扰,并给水补给体力,同时就近联系新北市政府动物保护防疫处检伤救治。

林务局表示,据1月31日追踪救伤情形若大冠鹫恢复情形良好,预计2周后可评估野放,让牠回到自然环境,自由飞翔

大冠鹫,依行政院农业委员会98年3月4日农林务字第0981700180号公告修正保育类野生动物名录,为珍贵稀有保育类野生动物,属隼形目鹰科,大型猛禽,捕食蛇类爬虫类,又称为蛇鹰,全年可见,分布台湾中低海拔森林环境,晴天常乘着上升气流于山林间盘旋,并发出嘹亮「忽-忽-忽悠-忽悠」的典型鸣叫声。

林务局也提醒,猛禽类的趾爪与嘴喙极具伤害力,吁民众拾获伤鸟,勿试图自行饲养,应就近连络中央或地方野生动物保育业务主管单位协助专业救伤安置,避免因不当收治,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