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安佐上网买枪械组装未遂遭起诉 二审仍判公诉不受理
艺人孙鹏、狄莺夫妇的儿子孙安佐,遭士林地检署起诉指控非法制造手枪未遂,二审仍判公诉不受理。(本报资料照片)
艺人孙鹏、狄莺夫妇的儿子孙安佐,遭士林地检署起诉指控非法制造手枪未遂,一审士林地方法院认为台湾没有审判权判决公诉不受理,检上诉后,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开庭仍认定,是犯罪地法律为不罚之行为,不经言词辩论仍判公诉不受理。可上诉。
这起案件导因,孙安佐是台湾公民持学生签证到美国就读宾州的高中,居住在当地寄宿家庭内,2018年1月7日至9日间孙男在美国境内透过不同网路卖家,购得手枪之滑套、覆进簧、枪管等枪枝组成零件后,运送至其寄宿家庭内。
孙男将枪枝零件组合但因故未能组合成功,同年3月26日他向同校同学称将于同年5月1日持枪朝学校射击,而遭逮捕,并为警扣得包含枪枝组成零件及其他制式子弹在内之物品。
孙男经宾州检察官起诉恐怖威胁罪及持有犯罪工具罪,认罪协商后,宾州检察官撤回持有犯罪工具罪之起诉,经宾州德拉瓦郡中级法院判决恐怖威胁罪有罪,他服刑238天后遣返,在2018年12月11日入境台湾。
台湾检方认为,孙安佐涉犯制造制式手枪未遂罪将他起诉,但一审士林地院认为,美国法律对于孙男组装枪枝未遂之行为并未有处罚之规定,台湾法院对孙男在美国的行为没有审判权,谕知不受理判决,检不服提上诉,但遭高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