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士男抢1人邮局未遂 砍人又纵火依强盗放火罪酌减判7年

宾士男因欠债闯入鹿谷乡「1人邮局」清水邮局抢劫未得逞,砍人又纵火依强盗放火罪判7年。(本报资料照片/杨静茹南投传真)

黄姓男子开宾士抢邮局未得逞,放火烧监视器企图灭证。(本报资料照片/杨静茹南投传真)

南投县黄姓男子因欠债年初闯入鹿谷乡「1人邮局」清水邮局抢劫未得逞,砍伤邮局经理,再纵火烧监视器后开宾士车逃逸,案发2小时在日月潭落网,他接受审判时诓称有身心疾病、向家人自首等企图减刑,南投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强盗放火罪判7年。

判决书指出,黄男因经由幼儿园失利且投资失败,积欠大笔债务,锁定鹿谷乡1人服务的清水邮局强抢劫,1月26日他驾驶拆下车牌的宾士车到清水邮局,头戴安全帽、口罩,持开山刀、及装有汽油之宝特瓶走进邮局,先把汽油泼洒在柜台,恫吓「我只有要钱而已。」

邮局刘姓经理当时在处理包裹,遭黄男狂踢,以开山刀刀背挥砍并压制在地,威胁他说出金钱存放位置,所幸经理极力反抗,趁隙逃离按下报案铃。

黄男发现抢劫失败,二度泼洒汽油并点火,企图毁灭监视器等证据,黄男犯案后迅速驾驶宾士车逃逸,案发后2小时在日月潭落网。

黄男在法院接受审理时,诓称自己有身心疾病,盼能减刑,法院委请卫福部草屯疗养院鉴定,认为黄男犯案时未达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等情况。黄男另主张,他落网前已请家人联络警方表示要自首,法官认为不符自首要件。

法官指出,黄男坦承犯行,考量他未取得财物,又罹患广泛性焦虑症,有医院诊断证明,因投资失利又遇诈骗,一时情绪失控犯案,虽然尚未与受害邮局、被害人达成和解,斟酌犯罪情状,强盗放火罪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倘处以法定最轻本刑10年,犹嫌过重,酌量减轻其刑,依强盗放火罪处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