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离婚遭拒!医师娘纵火烧夫 二审杀人未遂判7年

3年前林姓女子因怀疑医师丈夫外遇、指控暴力相向,要求离婚未果,她趁丈夫返家午休时,把汽油泼在丈夫身上后纵火,对方一度命危,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杀人未遂罪将林女判刑8年,台湾高等法院重新审酌量刑因素后,改判7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3年前林姓女子因怀疑医师丈夫外遇、指控暴力相向,要求离婚未果,她趁丈夫返家午休时,把汽油泼在丈夫身上后纵火,对方一度命危,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杀人未遂罪将林女判刑8年,台湾高等法院重新审酌量刑因素后,改判7年。可上诉。

林女要求离婚并争取幼子监护权未果,2018年10月19日上午11点她到化学原料用品店购买工业酒精及酒精灯,再至加油站购买汽油装满于宝特瓶后,在租屋处将工业酒精倒入酒精灯、汽油倒入钢杯,并点燃酒精灯后,持往丈夫午休之卧室。

林女朝侧躺的丈夫头、脸部泼洒钢杯内之汽油,并持酒精灯趋近,受汽油泼洒部位因而着火燃烧,对方惊醒后冲往浴室冲水将身上火势灭熄、降温,全身40%灼伤,并因大面积烧伤危及呼吸,经急救后才幸免于难,林女向到场处理之警员自首。

高院考量林女寻求离婚及单独取得幼子之监护权未果,就持汽油、酒精灯致对方着火,受有危及生命且难以回复之伤害,犯罪手段及所生危害非轻,被害人获170万元的犯罪被害补偿金,国家依法向林女求偿并达成每月分期5000元之和解,考量一切情状判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