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消失7年赴大陆包二奶 介绍「新妈」给女儿遭判离婚

台南一名人妻控诉,她与丈夫结婚34年形同陌路,丈夫8年前到大陆后就再也未回家,后来她得知丈夫在当地与小三生孩子,崩溃诉请离婚。(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南一名人妻控诉,她与丈夫结婚34年形同陌路,丈夫8年前到大陆后就再也未回家,后来她得知丈夫在当地与小三生孩子,崩溃诉请离婚,女儿也说20多年来很少见到父亲,先前到香港玩,父亲突然找她到东莞,还向她介绍新欢;法官最后认定两人婚姻基础已失,判准离婚。

判决书指出,男子与正宫民国78年结婚,但因争执不断渐行渐远,他104年出境至大陆后就为返台,分居长达7年,正宫后来得知男子在大陆另结新欢还育有子女,向法院申请离婚;而2人的女儿在法庭上说,20几年前就很少看到父亲,7、8年前去香港玩时,曾被爸爸找去东莞,爸爸还介绍外遇对象,正宫也出示男子与外遇对象、外遇对象子女的合照。

法官认为男子已离家约7年之久,期间未返家与正宫同住,显见男子对于婚姻并无维持及共同经营的诚意,认定两人婚姻基础已失,婚姻现仅存形式而无实质,认为2人确实有难以维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归责于男子,法官因此判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