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伟性侵判刑「道德有问题不见得有犯罪」 律师:会上诉
▲秦伟的委任律师周武荣认为,秦伟谈感情,道德感有问题但不见得就有犯罪。(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艺人秦伟被控性侵8名女子,其中3人犯行事证明确,台北地方法院对此分别对秦伟判处4年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期8年。秦伟的律师周武荣表示「谈感情,道德感确实有问题,但不见得有犯罪」,会与秦伟讨论后上诉。
周武荣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地方法院一般对性侵案件,都采较为宽松的认定原则,也就是被害人能提出相关事证,且强调不愿意发生性关系,即便没有「物证」,被告依然会被认定有罪。
另外,由于被害人指称的发生时间点,距今已久远,有的是5年前,有的20年前,缺乏科学迹证。周武荣认为,秦伟在谈感情上,确实道德感有问题,但不表示就有犯罪,由于社会舆论、潮流,导致今天的结果,如果法官采严格的证据主义,秦伟或许没事。
法官认为,秦伟利用他在演艺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上被火纹身的经历,与经常参与公益的正派形象,以工作邀约为由,让被害人不疑有他、卸下心防,进而以粗暴方式性侵,再企图以甜言蜜语安抚,或根本避不见面,欠缺对女性身体自主权的尊重。
甚至辩称根本不认识受害女子,是有心人煽惑进行诬告好获取求偿,但被害人皆未提出赔偿要求,又秦伟从未对自己的说法提出证据,显见至今还不认为自己有错。
虽说对秦伟提告的被害人共有8位,有的被害人还提告2件,但法官最后认定确有性侵事证的有3位,其余因无补强证据,仅有单方陈述,有的虽有证人或物证,但经比对后出现矛盾或不合常情、违背经验法则之处,基于无罪推定,喻知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