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状态」刺杀勇警获判无罪惹议 律师:问题不在判决

郑男因不满逃票被逮,在列车持刀闹事,还刺死员警。(图/地方中心翻摄)

记者孙于珊/台北报导

一名郑姓男子于2019年7月间搭列车逃票,竟还持刀攻击铁路警察李承翰,致员警遭刺伤送医不治,然而嘉义地院一审以郑男有「精神问题」判他无罪,并以50万元交保,但须强制就医5年,此判决引发许多民众痛批,「凶嫌是生病了没错,但生病就可以不用负责吗?」等语,而律师陈禾原认为,法院是依照专业医师鉴定后依法审判,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法律,「法律就长这样,医生就说有病」,防患未然才是关键

▲郑男杀警后,嘉义地方法院一审因精神问题,判他无罪。(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许多人不解,为何法官判无罪,还要他交出50万保证金?中成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陈禾原指出,因本案判决尚未确定,继续羁押与否,主要是看法院认为是否审判中有暂时继续限制郑男自由的必要性而定,因此法院应是参酌郑男的身心状况后,依法作出具保停押的决定。

有罪无罪、是否废死等,一直都是争议不断的深奥问题,对于法律是否还有修改空间,陈禾原说,刑事审判的目的在于「预防憾事再发生」,郑男虽因患有精神障碍被判无罪,法院仍已判处强制就医,以减少再犯可能,不过强制就医上限为5年,如何确保期限届至后,郑男确实无再犯可能,减少民众疑虑,后续相关法令应有进一步研议的空间。

勇警李承翰因公殉职。(图/记者翁伊森摄)

陈禾原也无奈说,目前法律就长这样,医生就是认定行为时有发病,因此问题不在判决本身,而是此类患者随机杀人案件后续应如何预防,事后的强制就医如何确定不再犯,对于尚未犯案的其他潜在患者,如何提前协助就诊,防患未然,才是问题核心,否则此类案件的争议只会不断重演

陈禾原还说,被害者家属补偿部分,可另循民事诉讼或犯罪被害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处理,但为了减少此类案件对于社会造成的伤痕,除了上述民刑事责任外,如何确实落实「修复式司法」,让加罪者认知其行为对被害者家属的伤害,(尤其是可能有沟通、理解困难的思觉失调症患者),促使因犯罪行为而受影响的人们互相对话,修复被害人家属的情感创伤,是未来我国司法须持续努力的课题

▼遭郑男桶好几刀!为保全乘客安全,李承翰英勇搏斗事发时忍痛制伏嫌犯,最后伤重不治。(图/翻摄脸书

限时下杀!!!

【更多新闻

►影/歪脑筋动到「国家队」骗口罩 坐轮椅黄琪遭收押...竟站起来了!

牵绳拉不住!「前科米格鲁」暴冲追咬铁马骑士 主人倒楣

►恐怖情人!男大生掐脖逼复合…还要她道歉:闹进警局人生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