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台寿保弊案开庭 股东:权益没受损还占便宜了

中信弊案检方辜仲谅伤害台湾人寿股东权益,但股东之一的台湾银行总经理表示,换股比例超过1.6,已经是「占便宜」。(图/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中信金购并台湾人寿涉嫌利益输送案,台北地方法院开庭,传唤中信慈善基金会董事长辜仲谅、台湾银行前总经理魏江霖、台湾人寿前董事长朱炳昱等人出庭,针对中信金、台寿保两家公司换股比例是否过低,朱国荣及辜仲谅是否共同损及寿保股东利益部分讯问。不过魏江霖表示,实质换股比例已经超过1.6,不但优于原条件1.44,还已经是「占便宜了」,让检察官当场傻眼律师宋耀明则认为,朱国荣只是单纯的股东,实在无法理解检方大张旗鼓传唤证人的做法。

辜仲谅被控与朱国荣谈妥后,指示中信银董事长室专门委员张明田,以高于市价每坪200万元价格,购买国宝集团位于台北火车站亚洲广场大厦2楼,并无偿交给朱国荣7亿多元。检方认为,辜仲谅此举,让台寿保股东无法取得更高的换股比例,与朱国荣涉犯共同伤害台寿保股东权益背信罪。日前开庭,检方传讯魏江霖,针对中信金合并台湾人寿换股比例一事到庭作证。检方质疑,重启并购时,台寿保董事会董事要求与中信金换股比例应该要到1.45,为何事后只换到1.44低于董事的要求?魏江霖表示,重启并购为上一案的延续,1.44是上次并购时谈的条件,台银身为台寿保大股东,当然希望此次能争取更优惠的条件,但1.45只是期待、1.44则是心目中的底线

检方进一步追问,为何谈不到1.45?魏江霖强调,整体来说,1.44的换股比例再加上中信金后来承诺,将所配发的现金股利灌入换股,实质所得换股比例超过1.6,已比原来的高甚至是「占便宜了」,且就他记忆所及,宣布隔天,台寿保股票涨停板,是不是对台寿有利可以看的出来。魏江霖的说访,当场让检方跳脚,表示魏江霖所谓占便宜说法并不存在,因为在当初台寿保董事会希望台寿保能争取1.45的换股比例,但实际议约上只争取到1.44。

对此,台湾人寿前董事长朱炳昱则表示,当初协商换股比例时,确实已接受中信金提出的1.44,但仍希望股利、股息能加入换股比例。原本双方对此僵持不下,之后获得中信金同意,也因此让换股比例最后超过1.6「当年中信金与台寿保的合并绝对是正确的决定,也绝对对得起台寿保的股东」。

律师宋耀明则对检方大张旗鼓传唤证人,表示无法理解,因为朱国荣并非台寿保的经理人负责人充其量只是单纯股东,而依照法律规定,股东间并无不互负忠实之义务,纵使检方对于换股比例有疑虑,朱国荣也不会因此对台寿保股东构成背信,辜仲谅更没有与朱国荣共同背信的可能。对此检方则回应,后续会另以书状向法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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