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购地弊案重开羁押庭 张明田:我没拿公司1亿交保
中信银内湖购地弊案,中信金前财务长张明田被依违反《证交法》起诉,并且遭收押,上个月张明田声请具保停押,台北地院裁定1亿元交保,但检方不服抗告,高等法院昨天撤销交保裁定,发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今天开庭,张明田当庭强调,交保金是向阮姓友人借来的,没拿中信的钱缴保释金,「如果有,我愿意撤销交保。」
由于中信金去年为前副董事长辜仲谅等人垫付交保金1亿元,昨遭金管会裁罚1千万元,法官今天特地询问张明田1亿元交保金来源为何?张明田回应,钱是透过阮姓友人借来的,并没有用公司资金,如果有用中信的钱,愿意撤销交保。庭末法官谕知稍晚将做出裁定。
至于串证之虞,张明田表示,自己已非位高权重者,官司缠身后大家对他避之唯恐不及,他也请了长假,而证人陈立白是大公司董事长,证人赖一毅为财顾公司专业经理人,他根本没能力也不会去和他们串供。
检方起诉指出,因中信商银在2012年有扩充资讯机房、行政大楼需求,张明田便透过弟弟张明人,及其家族所掌握的永约公司,与长虹建设共同投资内湖安康段土地。2015年又以51亿3980多万元,将房地卖给中信商银,图利巨额价差,导致中信商银损失超过7亿。
台北地检署在今年1月,依违反《证交法》等罪名,将张明田、张明人等5人起诉,张明田、陈永晋并遭到收押。上个月张明田声请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收押10个月来,全案相关重要证人、共同被告等皆已诘问完毕,应无勾串之虞,因此裁定1亿元交保候传,检方不服抗告,高院昨天发回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