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翻墙落跑」 萧景田涉贿800万交保遭撤销 下午重开羁押庭
高等法院撤销萧景田交保裁定发回士院更裁,士院预定今天下午二度召开羁押庭。(李文正摄)
国民党台北市新科议员林杏儿遭人检举涉及贿选,被指是幕后操盘的国民党前中常委萧景田,检察官声押后,士林地方法院让他以800万元交保,检方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认为,萧涉嫌重大且是否有串供及逃亡之虞,要再审酌,撤销交保裁定,发回士林地院。士院预定今天下午二度召开羁押庭。
涉嫌贿选的萧景田,去年12月29日遭士林地检署通缉,后来才主动到案说明,但士林地院裁定800万元交保,士检不服,认为犯罪嫌疑重大,且因拘捕时萧景田翻墙逃逸,提起抗告。
高院认为,萧景田虽否认涉案,但依据检察官于羁押声请书「证据」栏所列之相关证述、文书证据、扣押之物证、译文等件,足认他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投票行贿罪,犯罪嫌疑重大。
高院指出,萧在侦讯及法院讯问供述前后不一,且有避重就轻之嫌,并与相关证人之证述情节,多有歧异,堪认他有规避卸责之情,从而,检察官抗告意旨以被告供述避重就轻,且与部分证人之证述情节不符,足认被告有再为逃亡或勾串证人、灭证之虞,洵非全然无据。
高院认为,依卷内证据,萧所涉投票行贿罪嫌有无勾串共犯或证人及湮灭证据之虞?有无羁押之必要?自有重新斟酌审查之必要;且本案涉及之共犯及证人人数非少,关于共犯分工、犯罪模式等节均欠明朗,尚待检察官侦查厘清。
高院表示,萧男是否得以具保以代羁押,原裁定亦未为妥适说明,自有未合。再者,衡量萧的资力及各项人脉关系,士院以800万元准他交保,是否足以确保本案之后续侦查及审判,而堪抑制被告之逃亡或避罪动机,似亦有再予详加研求之必要。士院预定今天下午二度召开羁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