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涉贿选案800万交保 亲友拖行李箱奔法院办保

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涉现金买票案,通缉5日后自行到案,法院裁定800万元交保,萧的亲友稍早拖着装满现金的行李箱到法院办交保。(合成图/翻摄照片、中时资料照)

卷入北市议员林杏儿贿选遭通辑的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左)3日自行到案,士林地方法院晚间谕知以800万元交保。(陈怡诚摄)

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遭控与国民党士林、北投党部执行长曾繁川替新科议员林杏儿现金买票,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士林地检署上月29日发布通缉,萧景田逃亡5日,3日由律师陪同自行到案,检察官讯问后当庭逮捕,依法声押,士林地院裁定萧景田800万交保,现正等候家属办理具保。

萧景田、曾繁川涉嫌在去年11月中,为了替国民党新科议员林杏儿助选,在林杏儿的竞选服务处内,与北投区20多名里长会面,同时交付竞选文宣以及现金6000元到1万元,士检上月26日发动搜索,法院裁定曾繁川5万交保、20多名里长交保,林杏儿本人以证人身分到案说明,检察官谕令请回。

林杏儿的桩脚因涉现金买票,士林地检署日前向法院民事庭起诉「当选无效」,法院已完成分案,并安排开庭期日。另外,里长则称,萧景田、曾繁川交付现金时,并未提及林杏儿,而是国民党要给里长的竞选经费,检方根据供词,比对相关事证,厘清林杏儿涉案程度。

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涉贿选,经通缉5天自行到案后,法院裁定以800万元交保,稍早萧的家属拖着行李箱现身士林地检署。(翻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