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奖学金涉贿选 民众党叶国文20万交保

新竹市香山区议员候选人叶国文(左)被指以赞助辖区学子奖学金之名,寻求选民支持,新竹地检署认定构成贿选。(邱立雅摄)

新竹市香山区民众党籍议员候选人叶国文今年6月间,对某社团法人协会捐助1万2000元,提供所属选区学生奖学金之用,且寻求所属协会成员支持。新竹地检署接获情资后,随即展开调查,20日传唤叶国文、担任协会理事长的陈姓女子及嫌疑人共14人到案。检察官讯问后,认为叶国文及陈女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等罪嫌,分别以20万及2万交保并均限制住居,其余人则请回。

新竹地检署指出,叶国文于今年6月间,利用陈女担任理事长的某社团法人协会举办年度会员大会暨关怀活动,捐助协会1万2000元,赞助协会发给叶国文所属选举区内学生奖学金之用,且寻求所属协会成员支持。

陈女于今年6月25日活动举办之际,向与会者介绍叶国文准备参选议员,且奖学金来自叶国文赞助,将颁发给叶国文所属选区内的学生,当场即由叶国文上台颁发奖学金给选区内学生,并致词寻求在场者支持其参选议员。

新竹地检署接获情资指出,叶国文对陈女担任理事长之某社团法人协会捐助金钱,做为设籍选举区内学生奖学金等情事,检察官廖启村指挥新竹市调查站、新竹市警局第三分局、新竹地检署检察事务官,于20日传唤叶国文、陈女及相关证人、嫌疑人共14人到案。

检察官讯问后,认叶国文、陈女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行求贿赂、第102条第1项对团体机构行贿等罪嫌,谕令叶国文新台币2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陈女2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其余人则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