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主席、中常委3/7选举 若查获贿选主动移送法办!
▲国民党文传会代主委王育敏转述中常会内容。(图/记者林敬旻摄)
国民党中常会5日通过党主席补选暨中常委选举「中央选举监察委员会」名单与「选举规范实施要点」,规范参选人不得损害党誉,亦不可攻讦其他参选者,列入不请客、不送礼、不贿选等端正选风规定。各县市也成立查察贿选小组,遴选公正人士组成,成员名单不公开,以秘密方式运作。
因应即将于3月7日举行的党主席补选暨中常委选举,中常会下午通过多项选务相关规定。「中央选举监察委员会」成员为中评会主席团主席许水德、林丰正、赵守博、蔡铃兰,及中评委李建荣、郭志龙、卢红玲、叶寿山、吴育升等9人。国民党强调,若违反「政党法」第33条有关贿选之相关规定者,也将主动移送检察机关侦办。
「选举规范实施要点」列入端正选风规定,要点内也订定中央应成立查察贿选督导委员会,由中央委员9人组成,各县市也成立查察贿选小组,遴选公正人士组成,成员名单不公开,以秘密方式运作。
文传会于中常会后提供中常委选举登记名单,现任中常委包括江硕平、李傅中武、吕学樟、沈庆光、谢坤宗、曾文培、陈双全,以及新登记名单包括曹嘉豪、赖调灿、游颢、陈维德、孙健萍、陈仪君、陈汪全、许长辉、邓治平、邱素兰、郑正钤、魏嘉贤,共19位党员已在5日登记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