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禁养宠物 立委批不人道

▲许多饲主把狗狗视同家人,在公寓大厦里享有同等级待遇。(图/ETtoday资料照片

东森新闻记者朱凯翔吕佳贤台北报导

台湾家庭宠物比例很高,但是许多法规不合时宜,对宠物家庭非常不友善,例如有一名饲主住的社区管委会订出规约,禁止饲养宠物,结果使得他家刚生产母狗,必须要与新生幼犬分离,不但对宠物不人道,对饲主也很残忍,因此立委王育敏要求,要修改《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第23条禁止饲养宠物的条款

根据统计,台北市平均每100个家庭就有26个家有宠物,已超过四分之一,但许多法规却对宠物家庭很不友善,举例来说,新北市就有社区管委会订了规约,指出每户不能饲养超过2只宠物,甚至还有社区直接禁绝饲养。

法源就是《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与第23条,动保团体批评,这不只对宠物残酷,对饲主也很残忍。防止虐待动物协会执行长姜怡如表示,「现在很多人不能养了,一就是找人领养,但其实这是非常难,需要时间,不然就是弃养在收容所,那在收容所里,一段时间没人领养,也就是安乐死。」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右二)召开记者会表示,她将提案修法,针对虐待动物者刑责应提高。(图/王育敏办公室提供)

其他还有社区贴出告示,指出宠物进出都必须要擦脚,或是由饲主抱着,竟然有公共空间禁止宠物进出,违反规定还要罚款。国民党立法委员王育敏指出,「这么多的流浪狗、流浪猫,我们还鼓励大家认养,那认养门槛,如果说都要征求社区里大家要不要让我养?那的确就是个非常障碍性的条款。」

王育敏要求应该即刻修法,拿掉《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赋予管委会禁绝宠物的权力,同时全面开放公共空间,但也呼吁饲主,一定要善尽照顾的责任,加重虐待与不当饲养的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