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厦禁养宠物挨批恶法 朝野立委提案推动修法

针对公寓大厦禁养宠物规定民进党立委蔡适应、国民党立委林奕华提案修法,删除不得饲养宠物之文字。(林缙明摄)

「呼吁废止公寓大厦禁养宠物规定」记者会。(赵双杰摄)

公寓大厦以规约禁止住户遛狗、饲养宠物时有所闻,造成饲主与社区冲突与困扰,动保团体今呼吁朝野立委支持废止「公寓大厦禁养宠物规定」,并提出「好社区、好饲主」七大公约,期盼尽速完成修法,打造宠物友善的居住环境。对此,民进党立委蔡适应、国民党立委林奕华各自提出修法版本主张删除不得饲养动物之文字,并授权公寓大厦有权会议依法,自行订定住户饲养宠物之合理管理规定。

根据现行《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允许社区另订规章禁止住户饲养宠物」,只要所有决人会议通过,即可禁止住户在公寓大厦内饲养动物;另第16条也明定「住户饲养动物,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安宁及安全,但法令或规约另有禁止饲养之规定时,从其规定」,也就是说社区有权禁养宠物。

台湾防止动物虐待协会研究专员陈庭毓指出,现行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第4项授权,可以透过规约禁止住户饲养宠物,这是剥夺住户权利跟自由,甚至迫使饲主搬家或弃养动物,这不合理本法应该遵守其环保、噪音等相关法规,住户彼此尊重,不需要禁养宠物。

世界爱犬联盟台湾总代表吕幼纶表示,台湾自诩为友善动物的国家,这恶法无疑是自打耳光,而且侵害人权,让饲主沦为次级公民,被社区排挤封杀,呼吁朝野立委支持修法。

蔡适应说,公寓大厦得以规约方式禁止住户饲养宠物,造成邻里争执怨怼,衍生社区问题,希望透过修法,能以符合法律环保卫生的宠物饲养公约,取消禁止饲养宠物的规范

林奕华认为,随着时代进步,毛小孩被视为家人照顾,为兼顾住户和谐,仍要求管委会制定相关公约,以维系邻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