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立委达共识 将速修证交法
由于不少投资人因TDR遭法院以违反《证交法》判刑,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就是连一鲍鱼前负责人钟文智,因涉嫌炒作TDR,一审遭台北地院重判18年有期徒刑,全案上诉后目前在二审阶段。去年12月9日,高院曾传唤文化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诚、以及辅仁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郭土木以鉴定人及鉴定证人身分到庭,两人口径一致指出,「TDR就是属于我国有价证券」。郭土木强调,1987年财政部所发布的第900号公告,就是为了保障我国投资人,意即外国有价证券原股进入台湾,例如像苹果、IBM等外国原汁原味的股票在台销售,也要受到我国《证交法》规范。
郭土木直言,「900号公告规范的是外国有价证券,而台湾存托凭证为我国有价证券,是另一种独立存在的金融商品,已非原本的外国有价证券,发布第900号公告时,国内还没有台湾存托凭证存在,根本不在第900号公告核定的范围内,900号函也并无核定台湾存托凭证为我国《证交法》上有价证券的明确行政意思表示。」
王志诚当时也举例表示,台湾首宗台湾存托凭证「福雷电子」,是在1998年上市买卖,而第900号公告是在1987年才发布,财政部的第900号公告怎么可能知道11年后的事?更不可能预见台湾存托凭证出现,因此,他认定台湾存托凭证非第900号公告所核定范围。他认为,TDR未明文入法,法院这样草率判刑非常不妥适。
由于TDR已引起诸多争议判决,中华人权协会、前金管会主委陈冲、前金管会专委林国全、前金管会法律事务处处长郭土木等证交法及刑法学者都认为TDR争议事件严重戕害人权,有违法律明确性、授权明确性及罪刑法定原则等违宪疑虑,致使立法院也遭许多民众质疑怠惰不修法。有不具名的绿营立委表示,为了保障人权,同时不让曾是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召集人的现任内阁陈建仁背负侵害人权的负面形象,连带影响到明年的总统大选,因此这个会期将会结合朝野立委针对《证交法》进行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