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公寓大厦苦无管委会「当公亲」 南市府免费辅导方案出炉

台南工务局免费辅导旧的公寓大厦成立管委会,以排解住户间的纠纷事件。(图/台南市政府提供)

记者建宇/台南报导

新建案在入住户数超过总户数一半之后,通常建商就会辅导住户成立管理委员会,以处理社区的大小事务,但旧的公寓大楼,经常因没有成立管理委员会,导致住户发生纠纷,却求助无门,为此台南市政府工务局就开放民众咨询,将免费辅导住户成立公寓大厦管委会。

许多住惯大楼社区的民众,对于管理委员会这个组织都不陌生,社区的许多大小事务,都由住户选出的管委会协助处理,甚至遇到有纠纷时,也是管委会负责排解。不过,一些屋龄较高的公寓或华厦社区,没有管委会这样的组织,也造成住户间若有纠纷,无人可协助排解,或公共区域设备故障,却没有经费可以进行修缮或更换。

住商不动产企研室经理徐佳馨表示,社区如果没有成立管委会,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社区营运状况时,没有人可以出面统合住户意见,而且社区都会有一些定期维护的支出,没有管委会就没有管理基金,这些定期维护包括公共用电、公共用水电梯维护等,就没有财源,更遑论大笔支出如电梯更换、外墙剥落更换等。

另外,徐佳馨也指出,社区若遇到不好相处的住户,没有管委会也就没有公权力可以劝说,严重者社区价值房价也会受影响。

而台南市工务局,近期就开始推动「台南市辅导公寓大厦成立管理组织计划」,将免费辅导成立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

工务局表示,公寓大厦如果成立管委会,并完成报备程序,除可以争取政府改善无障碍设施等各项补助,让公寓大厦提升附加价值成为宜居社区,也可以用管委会名义,申请开设银行帐户,避免将公寓大厦经费,存放个人户头而受法律强制执行假扣押,或私自挪用的风险,且储存管理费用利息,还可以免纳所得税。工务局指出,这次公寓大厦成立管理组织,采完全免费的辅导方式,凡是于2003年12月31日前领得使用执照、尚未成立管理组织之7层以上公寓大厦,都可以免费接受辅导召开区分所有权会议、成立管理组织,并协助依内政部颁订「公寓大厦管理报备事项处理原则」,申请线上报备或电子档报备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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